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华兴拍卖行南平分行的批复
(闽经贸贸管〔2003〕684号)
南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你们《关于设立福建华兴拍卖行南平分行的请示》(南经贸贸管[2003]216号)悉。经审核,同意设立福建华兴拍卖行南平分行。该分行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地址:南平东山路2号金辉广场2605室。企业负责人:王建伟。经营范围:承办福建华兴拍卖行经营业务,拍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经营方式:服务。
请福建华兴拍卖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照手续后,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指导,做好建章立制与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按照《
拍卖法》等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拍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