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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成品油零售业务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成品油零售业务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3〕797号)
中石化福建分公司:
你司《关于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请示》(石化股份闽企[2003]9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控股成立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由合资公司投资建设高速公路加油站,经营汽油、柴油零售业务。公司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一年内如果没有投资建设加油站,在次年年审时将收回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取消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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