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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厦门嘉和拍卖行有限公司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厦门嘉和拍卖行有限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贸管〔2003〕764号)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你局《关于转报成立“厦门嘉和拍卖行有限公司”的请示》(厦贸发内管[2003]453号)悉。经审核,同意陈宗德、陈益兰、陈慧敏共同出资成立厦门嘉和拍卖行有限公司。该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53号(综合楼)7S2单元;法定代表人:陈益兰;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经营范围:拍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经营方式:服务。
  请该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照手续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拍卖法律、法规开展拍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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