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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商贸行业“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

创建活动

  八、重视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经常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企业领导和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凝聚力强。
  九、开展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规范和职业技能为内容的职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倡导和形成“守法、诚信、公平、敬业、服务”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行业正气。
  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管理的文化内涵;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丰富职工的精神世界,传播先进文化,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
  十一、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合理高效的用人、分配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二、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进企业的服务条件和服务规范,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并认真履行。
  十三、细化服务规范,实现各环节、各岗位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树立服务品牌,为顾客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十四、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
  十五、加强员工法制学习教育,增强员工法制意识,认真履行法律义务,依法经营。
  十六、讲究商业信誉,维护企业信用,确保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计量、价格、卫生、安全符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要求,严把商品质量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员工具有处理商品质量问题的基本能力。
  十七、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认真、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投诉登记完整,处理完结率较高。
  十八、重视经营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高新技术在经营服务中的运用,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配套的购物、服务、结算、安全(含消防与保卫)和卫生设施,并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准。
  十九、重视店容店貌的环境整洁与美化,门面美观大方,功能布局合理,商品陈列有序,语言文字规范,环境整洁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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