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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将乐县万安镇平安加油站等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将乐县万安镇平安加油站等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4〕38号)


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莆田市经贸委:
  根据省经贸委等三部门《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问题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01]828号)和省经贸委《关于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闽经贸市场[2002]292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经研究,同意你们申报的将乐县万安镇平安加油站新建项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沙县城南加油站等15个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 (详见附件)。这些项目应严格按照我委确认的企业申请表内容及当地规划部门选址意见办理。企业可据本批准文件申办有关后续手续。项目竣工后由设区市成品油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后由企业填写《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上相关证件,由县级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省经贸委申领或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县级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在填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登记表的意见栏时,应审查并注明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我委所确认的申请表内容及验收日期。加油站在我委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前不得开业经营。
  附件:农村新建、原地改建加油站项目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农村新建、原地改建加油站项目

  一、 农村新建项目
  将乐县万安镇平安加油站
  二、原地改建项目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沙县城南加油站
  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莆田枫林加油站
  3、福建省青州造纸厂劳动服务公司青山加油站
  4、大田县广平镇恒盛加油点
  5、尤溪县管前雄风加油站
  6、永定县堂堡福达加油点
  7、永定县仙师加油站
  8、永定县联兴加油站
  9、永定县富岭加油站
  10、上杭县城区南岗便民加油站
  11、上杭县太拔乡泰民加油站
  12、建瓯市小松镇穆墩加油站
  13、建瓯市水源乡范长玉加油站
  14、建瓯市小松镇大庙加油点
  15、建瓯市冬鹏煤炭建材经贸有限公司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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