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霞浦牙城加油站等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4〕231号)
龙岩市、莆田市、宁德市、南平市、漳州市经贸委,福州市、泉州市贸发局:
根据省经贸委等三部门《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问题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01]828号)和省经贸委《关于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闽经贸市场[2002]292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经研究,同意你们申报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霞浦牙城加油站等4个两大集团新建项目,莆田市秀屿区红星加油站等7个农村加油站新建项目,晋江市陈埭登利路加油站等4个加油站迁建项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松溪旧县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 (详见附件)。这些项目应严格按照我委确认的企业申请表内容及当地规划部门选址意见办理。企业可据本批准文件申办有关后续手续。项目竣工后由设区市成品油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后由企业填写《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上相关证件,由县级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省经贸委申领或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县级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在填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登记表的意见栏时,应审查并注明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我委所确认的申请表内容及验收日期。加油站在我委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前不得开业经营。
附件:两大集团新建、农村新建、异地迁建、原地改建加油站项目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两大集团新建、农村新建、
异地迁建、原地改建加油站项目
一、 两大集团新建项目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霞浦牙城加油站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福安下白石加油站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周宁狮城加油站
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丹霞加油站
二、 农村新建项目
1、莆田市秀屿区红星加油站
2、安溪县白濑和兴加油站
3、安溪县尚卿科阳加油站
4、安溪县长坑丰源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