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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重大经济纠纷仲裁、诉讼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失效]

  (二)原、被告主体的概况;
  (三)起诉状或者申请书的复印件;
  (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
  五、建立经济纠纷案件年度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出资监管企业应当于每年度1月10日前,对本企业上一年度内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进行全面统计和分析,填报《经济案件年度统计表》(见附件二),并形成书面报告。

  附件:一、重大经济纠纷案件报告书
     二、经济案件年度统计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一日

  附件一:重大经济纠纷案件报告书

  年  月  日     编号:

填报企业名称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件简要情况:(不够可另附页)

 

 

 

 

 

 

 

 

 

 

 

受理机构名称

 

附件:1、起诉状或者申请书复印件;

   2、主要证据复印件;

   3、其它;



  附件二:经济案件年度统计表

  年  月  日      编号:

 项目 

序号

案 件 名 称

原、被告全称

争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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