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伟民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7]第2746号)
申请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对张伟民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渤财人[2007]138号)符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张伟民符合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意其担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