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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晋发[2007]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
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规定,在我局核准的险种范围内委托该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产品,加强对该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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