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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苟鹏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苟鹏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苟鹏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天保晋〔2007〕第35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经对申报的高级管理人员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方面审查,经过任职资格考察谈话,现批复如下:

  核准苟鹏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意苟鹏出任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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