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地制宜做好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2005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要加快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信息网络建设,尽快在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建立司法厅门户网站,实现司法行政部门网和政法信息网、省委机要网的互联互通,实现维稳信息的网上报送和政务公开信息网络化。从今年开始,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分阶段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关中、陕北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要尽可能实现执法流程信息化管理。此项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实施。
(四)根据司法行政部门实际,努力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要重点完善和推广执法资格认证及升级制度。省司法厅要围绕执法资格认定及升级的需要,制定岗位基本素质要求和干警素质提升的动态、综合考核办法,使教育培训常态化。此项工作由厅法规教育处和相关执法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五)努力落实执法工作的各项保障。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执法工作保障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干警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执法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在我省相当一些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和监狱、劳教单位,仍然存在经费紧张、警力不足、工作环境不好、干警后顾之忧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直接影响执法规范化建设。在今后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落实执法保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此项工作由厅政治部和计划装备处负责落实。
三、工作要求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有力措施,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中发〔2005〕15号文件)和《2006年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出发,认真负责地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在今后三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继续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能部门管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地各单位各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在各级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不能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简单地看作单纯的业务工作来抓。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成效,纳入各单位和个人工作考核,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必要内容。
(二)搞好工作协调。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加强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举措,与全省的工作大局紧密关联。为此,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平安陕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与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务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