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政法委《2006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今年我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重点是规范执法制度和执法质量及效率考评体系建设。
(一)做好执法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工作。(1)要着力做好已经形成规章制度的整合完善工作。本着管用、有效,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稳定性的原则,在一定层面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从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体系,促进规章制度的规范、统一。(2)要切实在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研究制定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工作措施。在司法部和省厅统一制定完善本系统的执法岗位标准、执法工作规范,明确执法各环节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明确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执法者个人的执法工作责任。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平时群众反映较多的执法问题,要切实做到能够根据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倒查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从而切实抓好执法责任体系建设。(3)要落实执法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执法透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工作情况,特别是那些社会关注的热点执法岗位,要通过媒体宣传、张贴公告等各种方式尽可能多地公开执法工作的依据、过程和结果,更加广泛、扎实地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要大力推进执法告知、公开听证等监督措施。建立对群众投诉、举报、涉法涉诉信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的工作机制,确保群众的监督落到实处。在司法行政部门内部,也要增加执法工作透明度,完善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业务主管领导能够迅速发现执法中的问题,确保政工、法制、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工作质量。此项工作由厅法规教育处和有关执法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抓好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工作。(1)省级和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务必把执法质量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全面推行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2)进一步明确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评查标准、范围、质量界定、评查结果运用等问题。要抓紧全面建立政法干警执法档案,重点研究加强对执法者个人的考评办法,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载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干警的执法状况。(3)建立健全将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和干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的政策措施。此项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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