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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兴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申领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兴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申领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4〕493号)
福建兴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领《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及配套材料悉。根据原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
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
》(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规定的仓储企业经营条件,经审核,同意发给《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请持此批文到省经贸委领取证书。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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