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司通〔2007〕3号)
各市、杨凌区司法局,厅直各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7年1月15日报到,16日至17日开会。
二、地点
主会场设在警苑饭店(西安市青年路二巷1号)东三楼会议厅,会议代表食宿在警苑饭店(劳教系统代表食宿在警龙饭店)。
三、参加人员
省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副巡视员;各市、杨凌区司法局局长和办公室主任;省监狱局(含省益秦集团公司)、劳教局领导班子成员;省律协、汉唐公证处、省法律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厅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各监狱单位监狱长、政委、监狱企业负责人,各劳教所所长、政委;受表彰的有关人员。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