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召开全省律师公证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司通〔2007〕12号)
各市司法局,杨凌示范区司法局,省律师协会,汉唐公证处:
经厅党组同意,省厅决定召开全省律师公证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传达全国律师文化建设和律师管理处长座谈会及全国公证工作座谈会精神;汇报各市(区)、各单位2006年律师公证工作开展情况及今年工作打算;安排部署今年全省律师和公证工作。
二、参加人员:各市(区)司法局主管律师和公证工作的领导、律师管理科(处)长和公证管理科(处)长,省律师协会负责人,汉唐公证处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3月22下午报到,23日开会,会期1天。
四、会议地点:警苑饭店南楼(地址:西安市青年路二巷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