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保留渭南监狱等4个单位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的决定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保留渭南监狱等4个单位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的决定
(陕司发〔2007〕2号)


省监狱局:
  为保持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先进性,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健康发展,根据司法部对现代化文明监狱复查的规定,省厅现代化文明监狱考评委复查考核组,按照《陕西省现代化文明监狱标准》,对渭南、红石岩、庄里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4所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进行了复查,认为:
  近年来,渭南、红石岩、庄里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以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为目标,坚持“总结、巩固、提高、完善”的创建工作方针,严格对照标准,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软硬件建设,使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各监狱党委始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常抓不懈,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在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后,他们不断强化创建工作,狠抓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动态管理,量化考核,形成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岗位练兵为重点,狠抓班子建设,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障。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积极推行监区分监区工作标准化,开展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强化执法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了监狱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各监狱对照现代化文明监狱标准,抓住布局调整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资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硬件建设有了新的变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