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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4年-2006年度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决定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4年-2006年度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决定
(陕司发〔2007〕6号)


  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广泛开展文明律师事务所创建和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自2001年开始,我省持续开展了文明律师事务所创建和优秀律师评选活动。2004年-2006年度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评选活动,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推荐、评选基础上,省司法厅按照严格程序进行实地考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省司法厅审定,同意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等26家律师事务所为2004-2006年度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汪艳萍等34名律师为优秀律师(名单附后)。省司法厅决定,对2004-2006年度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予以表彰。授予其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希望全省律师事务所向文明律师事务所学习,学习他们先进的发展管理理念,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工作体制,良好的团队精神,坚持不懈地推进我省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希望全省广大律师向优秀律师学习,学习他们对法律的执着信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学习他们良好的政治素质,诚信的服务品质,精湛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我省律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同时也希望,受表彰的文明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继续发扬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理念,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表彰名单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2004年-2006年度陕西省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
  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天之骄律师事务所
  陕西兰天律师事务所
  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
  陕西秦川律师事务所
  陕西恒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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