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我委提出的
申请,根据
规定,你(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请于
年
月
日前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需要更正以下材料:
(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格式五:
许可专×〔200× 〕×号
行政许可听证(陈述、申辩)告知书
:
我委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
申请,因下列第
项原因:
1、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
2、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你(单位)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以下第
项权利:
1、陈述、申辩的权利;
2、要求听证的权利。
如要求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我委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格式六:
许可专×〔200× 〕×号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
我委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对
事项举行听证,请届时出席。申请延期举行的,应于
月
日前向我委提出。无正当理由不出席的,按放弃听证权处理。请参加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1-2人)代为参加听证,请同时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本次听证主持人:
(职务
),记录员: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