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大同民航站售票处等3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大同民航站售票处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泰康晋发[2007]第02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3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大同民航站售票处;
晋城市金航售票服务有限公司;
长治赛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我局核准的险种范围内委托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产品,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