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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核准银川飞安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万顺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核准银川飞安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万顺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通知
(2005年12月23日)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银川兴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报告》(太保产宁发[2005]48号)收悉。根据《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核准银川飞安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万顺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清单详见附件),并随文颁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你公司代为申请的宁夏捷顺航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银帝航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兴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于2005年7月、11月通过平安产险宁夏分公司、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申报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我局不再重复核准资格。

  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2]134号)、《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规范管理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3]23号)、《关于加强保险代理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1]158号)的要求,加强对保险代理业务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切实控制和防范风险。

  附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核准清单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申报)
序号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代理险种
1银川飞安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6401007749054000短期意外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
2银川市万顺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6401007632098100短期意外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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