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金凤支行换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你行《关于申请变更<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函》(宁农银函[2005] 8号)收悉,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兼业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郊区支行变更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金凤支行,同意换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变更后内容见附件)。
附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变更清单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
附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变更清单
(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申报)
序号 |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 | 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所属营业网点 | 变更事项 |
1 | 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金凤支行 | 6400019279020900 | 支行营业部、保伏桥分理处、大庙分理处、进宁北街支行、南环路分理处、北塔分理处、牡丹园储蓄所※ | 变更名称 |
代理险种 | 上述机构代理险种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农业保险、传统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新型产品、传统年金保险、年金新型产品、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
说明 | 上述机构所属营业网点均可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