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核准石嘴山市艺天龙客户服务中心等2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通知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石嘴山市艺天龙客户服务中心等两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报告》(太保产宁发[2006]29号)收悉。根据《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核准石嘴山市艺天龙客户服务中心和宁夏绿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清单详见附件),并随文颁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你公司要严格执行《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保险代理业务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切实控制和防范风险。
附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核准清单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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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核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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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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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
| 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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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嘴山市艺天龙客户服务中心
| 6402027749313000
| 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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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夏绿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402007508459000
| 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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