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芦花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芦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宁发[2006]389号)收悉。按照《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芦花营销服务部。
二、营业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新南路芦花市场南侧。
三、经营区域:银川市。
四、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