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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版)的通知

  办公室主任:许 平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副主任:王世纯  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成员:向 准  市卫生局医政处主任科员
  郑宝树  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调研员
  蒋冬云  市卫生局组织处副调研员
  王心清  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副调研员
  覃 鑫  市卫生局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二)巡查专家组
  根据有关规定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任务需要,由市卫生局负责从卫生行政部门、医院、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关行业学(协)会等部门和单位,精心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技术精湛、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建大型医院巡查专家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巡查专家组。每个巡查专家组至少9人,包括医疗管理、经济管理、人事及纪检监察等3个专业小组,每个专业小组至少3人。巡查专家组由市卫生局组派,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明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巡查职责。
  三、巡查内容
  包括明确功能定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疗管理,改善医院服务,加强经济管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加强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六个方面。
  (一)明确功能定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1.医院医、教、研、防任务执行及完成的基本情况;
  2.明确功能定位,制定与实施医院发展规划的情况;
  3.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解决急危重症和疑难病患者诊疗工作的情况;
  4.开展医学教育与培训的情况;
  5.开展医学科研的情况;
  6.协助政府制定医疗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价与控制活动的情况;
  7.支持和指导下级医疗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对口支援县级医院(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承担援外、支边等医疗工作的情况;
  8.实施医疗救助的情况;
  9.规范与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的情况;
  10.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情况;
  11.承担政府指定的其他指令性任务的情况。
  (二)加强医疗管理
  1.医院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情况;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的情况;
  3.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的情况;
  4.确保医疗安全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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