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角板缝应留设1.5~2㎜缝隙,缝中5㎜深度内的砂浆必须清理干净,最后成活前用密封胶注满。
6.2.7 施工工艺要求:
(1)安装饰面板:应着重检查板下边连接件与钢筋网是否拴紧套牢;连接件的规格、股数应符合设计;用托线板找垂直,水平尺找平整,保持接缝均匀,上口平直,如有不平可用砂浆或木楔固定,在横竖缝表面宜用石膏其它材料贴在表面作为临时固定,并防止漏浆。
(2)灌浆:每层深度不可超过板材高度的1/3且灌浆高度不大于15cm,每层灌浆后应停歇1~2h,以水泥初凝为度,每排饰面板最上一层砂浆应灌至比板上口底5~10cm处,使板缝与灌浆缝错开;灌浆时应用工具轻轻捣实,用橡皮锤轻击板面,排除空气及时擦净浮浆,灌浆最上一层终凝后,木楔轻轻拨出。
(3)嵌缝:清理缝隙不得有石膏等杂质,干接缝用排笔醮粥状水泥浆填入缝内,用棉纱擦均匀,嵌完缝后及时将板面水泥浆擦净。采用耐候胶嵌缝应符合石材幕墙的相应要求。
7 铝合金、塑钢门窗工程质量通病
7.1 门窗加工前,应对其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进行定型检测,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必须对门窗型式进行修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才能正式加工。
7.2 塑钢门窗应检查型材或内衬增强型钢壁厚和内衬增强型钢的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3 门窗洞口四周应按照门窗框固定连结位置设置预埋件,不得将门窗外框直接埋入墙体,严禁在砖墙上用射钉或钢钉固走,也不得在多孔砖上用膨胀螺栓固定。砌体上的预埋件应使用小型混凝土砌块。
7.4 固定连结件位置应距边框及中横框、中竖框与边框交接处的两侧不大于150㎜,其它固定点间距不大于500㎜,每个连结件不得少于两个固定点。
7.5 连结件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5㎜,宽度不小于25mm的镀锌冷轧钢板,两端伸出窗框与墙体固定;铝合金门窗的连结件(铁脚)应与门窗框配套使用。组合塑料门窗的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应比拼樘料长出10~15㎜。
7.6 门窗的密封
(1)分层填充缝隙用的材料选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填塞厚度不宜大于20㎜,填塞不宜过紧,以能自行发泡膨胀,起到防水止漏、隔音保温、防止窗周结露的作用为准。
(2)应按规范要求在缝隙外表留5~8㎜深的槽口,打注嵌缝胶。在施工装饰面层时应嵌木楔,待装饰面完成后,取出木楔,槽口应连续贯通,清理干净浮灰。在槽内由下而上打注嵌缝胶,窗下槛抹灰时应伸人下槛3~5mm,在阴角处打注嵌缝胶。注胶前应清洁表面,注胶后应检查注胶是否连续,防止漏注。嵌缝胶不得有脱落、起皮,无弹性,胶面开裂等缺陷,有关隐蔽工程应作好隐蔽记录。
(3)副框与门窗框以及拼樘料之间的拼接缝处均应用密封胶封严。
7.7 玻璃安装
(1)玻璃在窗框中的最小安装尺寸应满足要求。
(2)门窗玻璃安装不得直接接触型材。安装铝合金、塑料框、扇玻璃时,玻璃应设置与槽同宽的搁置支承垫块和定位块,其安装位置应距槽角1/4边长处。支承垫块长度不得小于50㎜,定位块长度不得小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