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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张京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张京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京军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产晋分人〔2007〕31号)收悉。经审核,张京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在正式任命张京军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经理助理(主持工作)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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