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地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219号)
申请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地址的请示》(平保寿浙分发[2008]33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金华市婺州街55号一至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