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照顾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要求事项:1、本表填写考生应符合《宁夏地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政策照顾实施办法》中第七条、第八条规定。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附在本表背面;3、本表要求真实准确、字迹工整、不得涂改;4、“有关事项说明”栏应如实在“有”或“无”的括号中划“√”;5、报名编号前1-4位为机构统一代码,后5-10位为本次报名人员流水顺序号。

  附件2:宁夏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照顾政策申请表
  编号: □□□□--□□□□□□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照片

身份证号

 

学历

 

户口所在地

 

所属保险公司

 

通讯地址

 

电  话

 

邮  编

 

考试次数

 

考试分数

 

准考证号

 

本人

申明

本人承诺上述内容及所附材料均属实,如有不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属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加盖分支机构印章)

所属保险省级分公司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保监局审核

意见

 

经办人签字:(加盖保监局印章)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