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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对宁夏保险业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荣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对宁夏保险业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荣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各保险省级分公司,宁夏保监局各处室:

  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4]119号)文件要求,宁夏保监局自2004年9月起组织辖内6家保险省级分公司、6家地市级保险分公司和5家专业保险代理公司认真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各家保险机构积极配合、扎实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历时10个月,保质保量完成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关于反馈经济普查先进审批表的函》(宁经普办[2005]6号)文件精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因在此次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分别荣获了国家级先进个人、自治区级先进集体和自治区级先进个人称号。特此,对以下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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