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大同合远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中介〔2007〕83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大同合远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的请示》(晋太保产发(2007)23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大同合远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孝义市通达高档轿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