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张永光等6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寿〔2007〕118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审查张永光等6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晋干〔2007〕60号)收悉。经审核,张永光、鹿建鸿、赵培军、秦丽荣、白建伟、张富元等6人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张永光等6人保险公司地市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张永光、鹿建鸿等2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副总经理,赵培军、秦丽荣、白建伟等3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富元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