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推荐200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的通知
(甘财农〔2007〕1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机(农牧)局:
2007年,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为认真落实好这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好我省今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请各市州结合当地农业和农机化工作实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推荐上报部列、省列实施县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省列实施县优选原则
(一)属于我省粮食主产区或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区;
(二)农村经济条件相对较好;
(三)农民对农机化投入热情较高,对农机具需求迫切(部列县动力机械补贴范围是25马力以上);
(四)地方政府重视,及时拨付工作经费;
(五)2005-2006年度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比较好;
(六)优先扶持种粮大户和农机大户,促进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和各地农业支柱产业发展。
二、工作经费
各市州及专项实施县必须按照《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保证解决农机部门的工作经费,其中省列县不低于3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实施工作和机具信息档案的计算机管理。对于2006年度未能很好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和没有落实工作经费的县区暂不予考虑。对于申请2007年度农机补贴专项的县区必须由县政府出具落实工作经费承诺函。
三、马铃薯机具补贴试点县
(一)马铃薯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
(二)马铃薯是当地主导产业之一;
(三)地方政府重视马铃薯机械化生产;
(四)马铃薯种植传统符合机械化生产标准。
请各地依据上述条件,提出实施县排序名单(不限数额,并注明部列、省列,部省列县不得重复,马铃薯机具补贴试点县单列),并以农机(农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于1月31日前正式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
省农机局联系人:马进东 陈永华
联系电话:0931-8419960,8827400转812 传真:0931-8821153
电子信箱:gsnjjcc@126.com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