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重点检查工作通知
(甘农机计发〔2007〕63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局,农机化专项实施县(区):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农办财〔2007〕70号)和省财政厅甘财农〔2007〕37号《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及省局〔2007〕60号文安排意见的精神,定于8月10日开始对2005年、2006年实施农机化项目单位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情况实施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2、部、省列的保护性耕作资金;
3、省列的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资金;
4、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资金;
为了保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规定的重点检查面和资金面不小于50%的要求,对部列的保护性耕作资金|、省列的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资金全部予以重点检查,对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每市(州)至少抽查2个县,省列的农机化项目资金(含保护性耕作资金)根据情况抽查实施的县(区)或农机推广站(所)。
二、检查内容
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重在“建制度、反违规、堵漏洞、促整改”的要求,重点检查实施单位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与执行;
(1)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与省局签定责任书的履行情况;
(3)项目责任书规定指标的完成情况;
(4)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及机具档案管理系统建立情况;
(5)内部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2、资金使用检查
按照财政支农资金重点是把好最后一道关口的要求,重点检查要从实施单位会计凭证、账薄入手检查
(1)是否专帐管理,专帐专用。
(2)支出范围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挪用等情况,
(3)支出原始凭证应带的附件是否齐全;
(4)用项目资金中购入的设备、建设的设施是否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5)自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3、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目标、任务,防止走过场搞应付,重点检查还将对各实施单位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1)有无布置安排及成立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