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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保护性耕作项目检查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保护性耕作项目检查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榆中、凉州、泾川、宁县、灵台、山丹、肃州、崆峒、西峰、甘谷等县(区)农机(农牧)局(站),省农机推广总站:

  日前,农业部农机化司下发了《关于做好保护性耕作项目督导考评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等先进适用的农机化生产技术,认真组织实施好保护性耕作项目,要组织农机推广、作物栽培、植保、土肥等方面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示范培训,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技术推广中的问题。农机化司将于11月-12月期间派检查组对各地正在实施和已停止投入的部级保护性耕作项目县进行了督导。届时,将对我省所有部级项目县保护性耕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考评,结果的好坏将对今后各县承担部列项目至关重要,请各项目县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准备,迎接部司的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项目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按照省局与农业部签订的项目合同要求,2007年,在建的榆中、凉州、泾川、宁县等4县区的示范任务为3万亩,其中新增2万亩;山丹县示范任务为7万亩,新增3万亩;灵台县示范任务为1万亩。肃州、西峰、甘谷、崆峒等4县区为已停止投入的部级项目县,其中肃州、西峰、甘谷巩固示范面积为7万亩,崆峒区为4万亩。请各项目县区对照项目合同,认真做好示范面积、机具和资金的落实和任务完成工作。

  二、认真做好集中连片示范区的建设。建设高质量的示范区不仅起到典型示范的作用,更是项目实施好坏的一个集中体现。每个项目县都要通过建设一批有代表性的示范点,来反映全县保护性耕作实施的全貌来。各项目县要按照“种植一块成功一块,种植一点引导一片”的思路,切实抓好保护性耕作示范区的建设。示范点的建设一是要建立规模化集中连片示范。每个县要建立百亩以上的示范点3-5个,千亩示范点1-2个,要在规模大的示范点设立标志牌;二是要建立不同作物的示范点。主要是小麦和玉米示范点;三是要建立不同耕作方式的示范点。既要有全免耕作示范点,也有深松少免耕示范点。

  三、积极探索作业服务模式。各县要摸清项目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县应积极建立保护性耕作专业服务组织,没有专业服务组织的县,至少要扶持发展3-5个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机大户,并与他们建立联系户制度。各县要通过项目的实施,对这些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有关章程和制度,补贴购置机具,积极引导他们开展保护性耕作社会化作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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