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历史的高度认识裁判文书的重要意义。司法裁判是一国法制的重要内容,在有些国家,判决还是直接的法律渊源,法官的判决累世传递,完整展现法律的演变过程,一些重要的判决,历经几个世纪影响深远。在我国的法制发展进程中,人民法院必然要承担起其历史使命,人民法官要具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要使司法裁判能够记录法官在社会进步中付出的点滴努力,要使司法裁判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
裁判文书是诉讼活动全面、客观、完整、权威的集中表述。它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对当事人而言可谓字字千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对社会而言,裁判文书具有警示、提倡、宣传、引导等重要作用,是行为规范的具体化;对法官而言,制作裁判文书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是一种很重的责任。裁判文书是法官的产品,法官应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职业负责的精神,认真、勤勉、严肃地对待裁判文书。法官多一分的责任感,裁判文书的差错就会少一分;如果每位法官都能够以十分负责的精神对待裁判文书,许多差错尤其是低级差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当前的社会是信息社会、网络社会,在资讯发达、信息高速流通的环境下,每一个错误都可能被迅速传播,而且可能被任意放大,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裁判文书撰写上,一定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感;一定要反复推敲、咬文嚼字,改变“粗放”模式,向“精细化”方向发展。
(三)要切实采取措施提高法官的司法文书写作能力
提高法官的文书写作能力要从三方面入手:
要提高法官的文字水平及语法水平,保证裁判文书文理通畅,无错别字及明显的病句。这一点是最起码的要求,高院和各院都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法官的培训力度。
要提高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力和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使司法裁判真正发挥对社会生活的积极调节作用。案件是社会矛盾运动的集中反映,而司法裁判可以矫正社会关系,平复社会矛盾,使社会归于和谐。这一职能的发挥有赖于法官准确理解法律法规,正确贯彻立法意图,使裁判文书真正起到“讲法释理、辨明是非”的作用;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发挥宣讲法律、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作用。要通过民事裁判,否定违约、欺诈、侵权等损人利己的行为,在全社会鼓励形成守法、诚信、善良经营的风气,使“诚实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朴素的法律理念能够在民事裁判中真正得以贯彻。
要增强法官说理能力,做到裁判文书“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实践证明,裁判文书说理透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服判息诉比率。要强化“裁判必须说理”的观念,说理是法官对当事人、对社会的义务和责任。从一定意义上说,“胜败皆服”是司法权威的表现,代表了对司法效果的终极追求;而“胜败皆明”是司法民主的体现,是对司法裁判的基本要求。只有“胜败皆明”,才有可能“胜败皆服”。要让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受尊重的”官司,就要提高法官的说理能力,做到明法释理,让当事人的观点、意见能够得到法官的尊重和认真回应,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
(四)加强管理,采取严格审校、严格宣判、定期评查、综合考评等方式,严把文字质量关,杜绝低级错误
当前,切实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除强化法官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等措施外,加强管理是更直接、更具体、更有效的重要手段。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裁判文书下发之前要严把“校对关”。要认真做好文书的校对工作,把校对作为一道必经的程序、一项必做的工作。一是加强裁判文书在审、书之间或合议庭成员之间相互校对的工作,要形成制度,明确责任,今后裁判文书的打印底稿上要有校对人的签名以示责任。二是有条件的法院要设立专业校对,目前部分法院积极探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一中院聘用资深的文字编辑对判决书文字进行校对把关,筛除低级错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是研究制作专业校对软件,最大限度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要严格落实“宣判关”。一方面,宣判是审判过程的一项重要法律程序,也是法官的重要职责。民事裁判的结果需要通过宣判程序“义正词严”、“坦荡光明”地宣读出来,从而宣示判决的严肃性、彰显法律的神圣性。,这也是进行法制宣传的好途径。另一方面,宣判也是最后一道校对程序。现在,相当多案件的宣判程序被文书的送达程序所替代,很多案件中法官根本不出现,宣判变为送达,既违反法律规定,也使宣判所具有的上述功能无从发挥。各院务必采取切实措施,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地解决好这一问题。
第三,要强化“评查关”。各院都要采取措施,定期评查自身的文书,强化评查责任。高院也应将把裁判文书评查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检查,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布结果。应严肃评查责任,发现文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将对责任人给予通报,并将评查结果通告业绩考评部门,使之与人员的任用和奖惩直接挂钩。我们建议干部部门在考察一个法官的专业素质、办案水平以及任用、职级晋升时,也应重点考察其撰写的裁判文书的水平。在评查裁判文书问题的同时,也应组织优秀裁判文书的交流会、研讨会,大力宣扬优秀的裁判文书和作者,形成奖励先进的风气。
(五)增强裁判文书的公开性,逐步、分阶段地实现裁判文书的上网,以公开促进文书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