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我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我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


引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200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查找差错和消灭低级错误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裁判文书评查整改活动。在全面评查民事裁判文书的基础上,以“我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调研”为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以此为契机全面规范民事司法行为,努力增强民事裁判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度。
  民事案件占全市法院收案总量的一半以上,关系着千家万户的衣食住行和生存发展,与人民群众最根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依法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对于实现“司法为民”的宗旨、促进首都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和最高法院的正确领导、监督下,全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清醒地看到,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首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形势,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如一些案件的裁判结果不公,司法过程不透明、不规范;办案效率不高,部分案件久拖不决;执法尺度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案件质量粗糙,低级错误频现;审判作风有待改进,“生冷硬横推”现象仍然存在;“坐堂问案”、机械执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等。这些问题既是当事人信访、申诉的焦点,也是社会公众关注、议论的热点,所以理应成为我们改进工作的重点。裁判文书既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最终成果,也是对案件审判过程的客观反映。对法院而言,裁判文书是案件质量高低以及法院和法官的审判理念、责任意识、工作作风和素质能力是否到位的综合体现;对当事人而言,裁判文书关乎其切身利益,是其权利义务的现实载体;对社会公众而言,裁判文书是了解法律实施情况、评价司法审判是否公正的基本媒介。要规范民事司法行为,就要以规范民事裁判文书为着眼点、着力点,通过认真分析差错原因、切实采取解决措施,为民事案件质量的全面提高和民事司法行为的全面规范奠定扎实基础。
  本调研着眼于以下两点:首先,以裁判文书的问题及改进为切入点,研究人民法院如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深化工作体制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使司法工作努力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其次,以裁判文书为着眼点和着力点,研究如何切实提高司法为民的意识,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审判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围绕制约民事审判发展、影响民事裁判的社会满意度的各类问题展开,在认真调研当前我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中存在的各类差错和问题的基础上,深刻剖析差错、问题存在的原因,并立足于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度,提出规范裁判文书写作、提高裁判文书水平的若干对策和建议;认真分析传统的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样式存在的弊端,为裁判文书改革提供有益探索。

一、民事裁判文书评查调研的组织及过程


  民事裁判文书评查调研活动组织及过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评查文书数量大。此次活动系以高院去年调取的各院民庭从2007年7月21日至8月20日期间报结的全部民事裁判文书8990份,加上从审判管理系统中随机调取的1000多份,共1万余份民事裁判文书作为评查的对象。评查的文书数量约占我市三级法院近年来平均年收案总数的1/20,数量之大在我市法院是前所未有的。
  (二)投入时间长。活动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酝酿、确定方案、抽调文书,从2008年3月份组织人员并开展实际评查,到后来进行差错统计、撰写报告、制作展板,历时数月。仅集中评查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全部评查小组成员30余人于2008年3月上旬在北京法官进修学院延庆分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第一次集中评查;在第一阶段集中评查的基础上,高院民一庭又组织了专门人员加班加点进行了继续评查,对第一阶段未完成评阅的文书继续评查,对已完成评阅的则进一步按类别进行筛选。到2008年3月底,所有文书的评查活动大体结束,然后进行总结报告和统计、制作展板等工作,直到开会为止工作部分告一段落,投入的时间相当长。
  (三)投入人力多。评查活动成立了专门的“民事裁判文书评查组”,由全市三级法院民庭的部分庭长、副庭长及审判业务骨干共30余人组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朱江副院长亲自担任“民事裁判文书评查组”组长,并直接评阅了部分文书。本次评查活动集三级法院民庭之力,是三级法院民庭共同参与的活动。
  (四)评查结果较为客观、全面。为了全面发现评查中的各类差错,评查小组专门设计了评查质量分析表,统计表格中所列的典型错误种类大体上包括20余类,从不符合技术格式要求、错字别字漏字赘字、病句错句、标点符号错误,到文书结构缺项、遗漏主文、事实叙述混乱、对诉辩缺乏说理呼应、裁判事项缺乏说理、法律引用明显不当、漏判、多判等。为了明确民事裁判文书各类差错的客观情况,本次评查中凡发现有差错,原则上即归人差错裁判文书的范围,以利于统计差错数量和比例。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