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6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对2007年案件相对下降造成了重大影响
2006年上半年,在市高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市法院全面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截至2006年6月底,全市法院共清理各类执行积案52 884件,清理中止执行案件48 768件。在清理过程中,将部分报结的中止执行案件新立案号,恢复执行,由此,导致2006年1至8月份执行案件较前年同期增幅较大。因此,相对于2006年执行收案数量较大的情形而言,2007年以来执行收案的相对下降也是一种合理的现象。从上表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收案数量可以明显看出,自2003年以来,全市法院1~8月份执行案件收案数量基本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除去2006年增幅较大的因素外,并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态势。可以认为,综合考虑近5年来的执行案件收案数量的走势,2007年1~8月份执行收案数量仍然位于一个合理的增长周期之内。
另外,从2006年1~8月份与2007年1~8月份月度执行收案数量看(见下表),2007年1月、2月执行收案均较2006年同期有所上升,收案的下降主要集中在3 ~6月。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正是在2006年3月份正式启动的,而2006年6月份又是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关键阶段。从这点也可以看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2006年上半年执行收案数量急剧攀升的主要原因,这进而直接造成2007年同期收案数量回落的幅度相对较大。
由于与2006年同期相比,2007年执行案件在其他各类案件中的下降幅度和绝对数量均是最大的,执行案件的下降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2007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总数大幅下降的走势。
(四)群体性套案、串案收案等偶然性因素对案件下降的影响不容忽视
在上述造成受理案件数量下降的原因之外,一些偶然性的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受理案件数的减少,而且,对于部分法院而言,这种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决定了整个法院的受理案件数的走向。这种偶然性,主要体现在群体性套案、串案等案件的收案方面。在这类纠纷中,往往一个简单的事由就可能引起众多的诉讼,对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总量的影响举足轻重。调研中发现,由于种种原因,2006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较2005年增幅较大,其中群体性套案、串案等案件收案出现了一些特殊的情况,增长尤其较快。以2007年案件下降幅度较大的崇文区法院为例,其案件收案数量大幅下降主要集中在民三庭、执行庭两个庭室。民三庭同比下降915件,执行庭同比下降1580件。其案件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群体性案件的数量大幅下降。民三庭2006年1~6月,受理100人以上的群体案件近10起,为社会稳定需要,将其拆分为830件作为套案、串案处理,无形中导致案件量的上升;2007年1~6月尚无100人以上的群体案件。执行庭2006年1000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一起,涉及案件共1471件。2006年的数量较大的群体案件中,由于某商贸公司倒闭而引起的有2004件,由银行消费贷款引起的297件。这些群体性案件直接导致2006年崇文区法院案件增长幅度较大,间接地导致2007年收案数量较2006年降幅较大。再如海淀区法院2006年1~7月受理以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超市发商业有限公司等超市发系企业为被告的案件587件,此后,由于相关工作到位,新的纠纷逐渐减少。今年同一时期,仅收案112件,同比下降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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