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甘肃电投大容按电力有线责任公司朱岔峡电分公司大通河朱岔峡水电站建设占用林地的审核意见
(甘林资函字[2007]13号)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修建朱岔峡水电站使用古城保护站林地的初审意见》(甘祁资字〔2006〕88号)收悉。根据《
森林法》、《
森林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及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一、同意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朱岔峡发电分公司大通河朱岔峡水电站建设占用甘肃祁连山保护区古城保护站(实验区)国有林地63.37亩,其中有林地6.5亩(特用林),疏林地7.0亩,灌木林地46.27亩,宜林地3.6亩。
二、同意采伐占用林地范围内山杨天然林79株,合林木蓄积45立方米,出材量27立方米,所需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列入省预留2007年度人工公益林商品材采伐指标。
三、你局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拨交林地,标桩立界,并做好林地划拨后的林权变更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