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对全省退耕还林工程省市联合核查验收结果的通报
(甘林还字[2007]24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
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家林业局的要求,2006年10月,省林业厅采取省市联合交叉检查的办法,组织60名专业技术人员,分12个核查验收组,对全省2006年度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和历年工程保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验收。本次核查验收是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被查乡镇,对抽中面积的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被核查市、县的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全省共抽查乡(镇)445个,行政村2127个,小班15554个,抽查总面积315.56万亩。核查验收结果形成了以“三率”(核实率、成活率、合格率)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现将核查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核查验收结果
(一)当年工程核查结果
1、任务完成情况
2006年度全省下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10万亩(退耕地还林20万亩,荒山造林90万亩),工程涉及13个市(州)的82个县(市、区)和6个省直单位。由于计划下达较迟,部分市(州)已错过造林季节,加之秋季干旱,各市(州)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进展不一,截止核查验收时,全省上报完成总面积82.66万亩,占年度计划的75.1%。
按市(州)统计,天水、平凉、陇南、庆阳四个市上报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白银、临夏两市(州)上报完成94%以上建设任务;张掖、酒泉、甘南、兰州、定西五个市(州)只上报完成不足50%建设任务,上报完成率依次为46.5%、37.8%、35.2%、18.5%、9.6%;金昌、武威两市完成率为0。
按县(区)统计,礼县等48个县(市、区)和7个市属林场上报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迭部县上报完成80%建设任务;其余33个县(市、区)和3个市属林场上报完成率为0。
省直单位中,太子山、白水江、莲花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省农垦总公司上报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中牧集团山丹马场完成率为0。
2、面积核实率
2006年全省各地上报完成面积82.66万亩,核实面积81.04万亩,平均核实率98.05%,其中:退耕地还林98.05%,荒山造林98.05%。退耕地还林面积核实率比去年下降1.85%。
按市(州)统计,在上报全面或部分完成建设任务的11个市(州)中,排在前三位的是张掖市、陇南市,面积核实率为100%,平凉市为99.3%;排在后三位的是庆阳市95.9%、酒泉市91.9%、甘南州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