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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阳市湘乐林业总场采挖人工林幼树的批复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阳市湘乐林业总场采挖人工林幼树的批复
(甘林资函字〔2007〕100号)


庆阳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湘乐林业总场采挖人工林幼树的请示》(庆林资字〔2007〕11号)收悉。根据省厅“关于贯彻国家林业局通知精神规范全省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林资字〔2003〕118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庆阳市林业勘察设计队编制的《庆阳市湘乐林业总场罗山府、盘克、梁掌、桂花塬、九岘林场油松人工林幼树采挖作业设计》。
  二、同意湘乐林业总场2007年采挖胸径5cm以下油松、侧柏人工林幼树28585株。其中:罗山府林场采挖胸径5cm以下油松人工林幼树12249株;盘克林场采挖胸径5cm以下油松人工林幼树5156株;梁掌林场采挖胸径5cm以下油松人工林幼树3400株;桂花塬林场采挖胸径5cm以下油松人工林幼树2740株、胸径5cm以下侧柏人工林幼树200株;九岘林场采挖胸径5cm以下油松人工林幼树4840株。
  三、林木采伐(采挖)许可证由省厅核发。由湘乐林业总场负责公示,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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