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甘肃寿鹿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批复
(甘林造函字〔2007〕107号)
白银市林业局:
你市“转报景泰县林业局关于甘肃寿鹿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报告”(市林发〔2007〕3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甘肃寿鹿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符合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和寿鹿山森林公园实际,同意按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二、规划总面积1086.01公顷。其中游览区738.6公顷(包括西沟景区181.1公顷,直沟景区129.2公顷,东沟景区428.3公顷),森林浴区7.89公顷,野营区8.43公顷,接待服务区10.21公顷,生态保护区207.1公顷,生态恢复区108.2公顷,管理区5.64公顷。
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点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建设和防灾体系建设等。公园建设需占用林地的,必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四、建设期限:总建设期限10年( 2006年-2015年),分两期建设。其中:2006年-2010年为基础设施完善和重点建设阶段;2010年-2015年为第二期功能完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