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天保工程自查和“四到省”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林天便函字[2007]7号)
天保工程区各市、州林业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
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对2006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林天发〔2007〕70号)精神,国家林业局将组织人员于6月份对我省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核查。为做好该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天保工程核查验收办法》,组织对2006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依据我省“四到省”考核实施细则对2006年度天保工程“四到省”进行自我考核,将自查情况和“四到省”考核报告于5月底以前报省天保办。
二、鉴于我省在2005年度综合检查和“四到省”考核排名下滑的现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核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和“四到省”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及时纠正天保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工程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