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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补贴农机产品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补贴机具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中心(设在甘肃省农机管理局)
  总 指 挥:刘聚才(甘肃省农机管理局局长)
  副总指挥:贾怀德(甘肃省农机管理局副局长)
  曹新惠(甘肃省农机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王金丹(甘肃省农机管理局计财办公室主任)
  卢明勇(甘肃省农机管理局科教办公室主任)
  李 斌(甘肃省农机管理局监管办公室主任)
  王学军(甘肃省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王天辰(甘肃省农机鉴定站站长)
  安世才(甘肃省农机推广总站站长)
  刘俊昌(甘肃省农机监理总站站长)
  质量事故和投诉联络部(设在甘肃省农机鉴定站投诉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322315   联系人:刘述岩

  (二)市(州)、县(区)农机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市(州)、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财政补贴机具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职责是:拟定本地区补贴机具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应急方案,制定应急工作制度;随时掌握和报告财政补贴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状况;受理本辖区内补贴机具质量事故报告和集中投诉,并根据事故和集中投诉严重程度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辖区重大质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三)乡(镇)农机站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乡(镇)农机站根据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制定的补贴机具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应急处置预案安排,建立质量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收集补贴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信息,随时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补贴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状况。配合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开展质量事故现场勘察、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质量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

  四、应急准备
  (一)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定期研究补贴机具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本辖区应急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应急处置宣传工作。

  (二)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定期检查本辖区内补贴机具产品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三)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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