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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8、农机化政策法规建设得到加强,行业管理法制化水平有所提高。
  “十五”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明确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为保障和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省人大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使农机化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同时组织对《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提出了修订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陆续修订颁布了《甘肃省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章处罚规定》和《甘肃省农机事故处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特别是2004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全省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基本原则,有力地推动了新时期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机遇
  “十五”期间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六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直接制约着农业机械化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农业机械总量不足,装备结构不合理。大型农业机械与小型农业机械比例失调,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比例失调,种植业机械与农村其他各业机械失调。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机械化、养殖业机械化发展相对落后。

  2、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不平衡。河西及沿黄灌区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较高,陇南、中部和少数民族地区机械化程度较低;小麦生产机械化较高,玉米和其它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发展滞后。

  3、农机技术开发、储备能力不强。农机检测手段落后,高科技现代化技术在农机化生产中的引进和吸收工作比较落后。农机企业创新机制不活,技术力量薄弱。农机科研与推广管理体制不顺,开发与应用脱节,新型农业机械的研制、开发、引进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4、农机化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农机化投入不足,使一些大型农机基本建设项目难以开展,一些农业生产迫切需要的农业机械难以推广,影响了农业生产条件和手段的改善。
  5、农机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健全。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农机产品总体上质量不高,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农民利益。农民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农机操作使用不规范,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拉人、超载超速、带病作业等现象较为严重,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依然存在。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增长方式,都对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业机械化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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