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材料报送。各生产企业按时将申报材料上报我局,我局审核后,统一寄送农业部。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甘肃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地址:兰州市北滨河中路820号,邮编:730046,联 系人:杨启东,电话:0931-8322315,邮箱:gsnjyqd01@163.com )。
联 系 人: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科教办 张海鹏
联系电话:0931-8419949转817
传 真:0931-8419953
附件: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书(格式)及填报说明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申报书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类别:
企业名称: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制
填报说明
1、企业名称应为企业全称,并与公章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致。
2、企业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并详细到县(区)、街(路)门牌号。
3、上年度农机产品销售总额填写申报年份前一个年度(1月~12月)农机产品的销售总额。
4、企业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发布《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或咨询企业和产品的有关情况。
5、目录申报联系方式应填写负责申报工作的具体联系人。
6、产品类别按《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划分。
7、注册商标:应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批准的、本企业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商标。
8、上年度该型号产品销售量填写申报年份前一个年度(1月~12月)该型号产品的销售量,本年度该型号产品销售量填写申报年份(1月~9月)该型号产品的销售量。
9、主销省份应填写该型号产品主要销售的省份名称,也可以填写省份的简称(不多于70个字符)。
10、产品主要技术规格填写整机的技术规格,应至少包括结构形式、配套动力、结构尺寸、主要额定参数等,不超过20项。
11、生产企业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www.amic.agri.gov.cn上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进行相关内容的申报,并经申报系统打印申报书(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或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一、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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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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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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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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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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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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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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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农机产品
销售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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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联
系
方
式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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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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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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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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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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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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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申报
联系
方式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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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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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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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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