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生态文化内涵的挖掘。森林公园要根据资源特点,深入挖掘森林文化、花文化、竹文化、茶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宗教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民俗文化、耕作文化等文化的发展潜力,并将其建设发展为人们乐于接受且富有教育意义的生态文化产品,不断丰富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的内涵,向社会提供更多、更精彩、更有教育意义的生态文化产品,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
六、加强未成年人的生态道德教育。森林公园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特点和兴趣爱好的各种自然科普和生态道德教育活动,结合中小学生夏(冬)令营、春(秋)游及平常的自然教育课程等,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生态科普和生态道德教育基地,把森林公园建设成为对未成年人进行生态道德教育的最生动的课堂。有条件的森林公园应与当地教育部门加强联系,推进自然与生态知识进学校、进课堂,促进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和道德观。
七、加强生态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各森林公园要加强对导游员、解说员及管理人员、表演人员等的自然知识、生态知识、历史知识和讲演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文化素养;有条件的森林公园可与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专业社团等合作,聘请一些专家、教授等担任公园生态文化建设的顾问、讲解员,也可向社会招募一些志愿者作为公园的生态知识义务讲解员、普及人员。要逐步建立起一支生态科普教育的人才队伍,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接受到自然、生态知识的教育普及,广泛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深入人心。
八、全面推进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的新方式、新途径。国家林业局将在2007年命名一批“全国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并予以重点扶持。请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厅直有关单位选择1-3处生态文化建设基础较好的国家森林公园,于6月10日前报省厅并抄送厅造林处(推荐表见附件)。同时,请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厅直有关单位抓好本地生态文化建设示范森林公园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加大推广交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全国生态文化教育基地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