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的通知
(甘林造函字〔2007〕166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
森林公园是我国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一大批森林公园已成为大中小学生的科普基地、夏(冬)令营基地、实习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科研人员的实验基地和广大艺术爱好者的创作基地。森林公园在向全社会展示林业建设成果、普及生态知识、增强生态意识、弘扬生态文明、倡导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的基础还十分薄弱,传播、弘扬生态文化的巨大潜力还远未发挥出来。为切实加强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构建林业生态文化体系,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的通知”(林场发〔2007〕10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省森林公园中蕴含着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美学、生态教育、生态艺术、生态宗教文化等各种生态文化要素,是我省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中的精髓,同时,森林公园开展各种“寓教于游、寓教于乐”的旅游活动,是传播、弘扬生态文化的最佳途径。加强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既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力提升森林公园建设内涵的本质需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厅直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森林公园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巨大潜力,将生态文化建设作为森林公园建设的一项长期的根本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使森林公园切实担负起建设生态文化的重任,成为发展生态文化的先锋,为社会创造出更多更丰富的生态文化成果,为繁荣林业生态文化体系作出重要贡献。
二、将生态文化建设内容纳入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弘扬生态文化是建立森林公园的重要目的之一,各地、各单位在森林公园规划过程中,要把生态文化建设作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进行规划,根据森林公园的不同特点,明确生态文化建设的主要方向、建设重点和功能布局。已完成规划的森林公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三、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森林公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森林(自然)博物馆、标本馆、游客中心、科普教育基地(中心)、科普长廊、解说步道以及宣传科普的标识、标牌、解说牌等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生态文化设施的配套设施,不断强化这些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为人们了解森林、认识生态、探索自然提供良好的场所和条件。
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自然科普教育。森林公园要充分认识、挖掘森林公园内各类自然文化资源的生态价值、美学价值、文化价值、游憩价值和教育价值,充实自然科普内涵;要整理规范各类资源和景区景点的导游词、解说词,提高导游和解说的科学性、教育性和趣味性;要通过编辑出版书籍、园报、宣传册、光盘等各种宣传品,举办各种艺术创作、表演、节庆等主题活动,使人们在游览休闲过程中拓宽对自然的认知,受到自然生态知识的科普教育,真正达到知性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