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开展“绿色小康县村”推荐工作的通知
(甘林造函字〔2007〕176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
国家林业局将于今年8月中旬召开全国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现场会。为充分展示我省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成就,各地要认真开展“绿色小康县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市(州)要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总体部署,重点总结推荐在促进农村(林区)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富民增收、社会和谐等方面富有特色、成效显著的县、村,每个市(州)推荐1个县级、2~3个村级先进典型,并形成典型材料。典型材料应包括基本情况、特点、经验、主要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等。
2、为做好“绿色小康县村”典型材料的汇编工作,请各地按照典型材料格式(见附件)要求进行材料总结整理,务于6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报省厅,并抄送厅造林处,以便统一汇总上报国家林业局汇编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