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各市(州)要结合当地实际,继续抓好三北四期、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及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强化措施,保证质量,稳步推进。要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和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努力探索不同类型区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全省防沙治沙工作。
(三)强化防沙治沙科技支撑。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健全防沙治沙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对先进适用的造林种草技术和治理模式进行组装配套,大力推广。要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技术培训,提高防沙治沙效果。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强化普法宣传,使《
防沙治沙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和《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沙区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林草植被,自觉履行防沙治沙义务。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毁林毁草开垦,专采发菜、甘草、麻黄草等药用植物,滥砍乱挖灌木和其他固沙植物等破坏沙区植被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以儆效尤。要加强对沙区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管,积极引导和规范营利性治沙活动,防止造成植被破坏和新的土地退化、沙化。
(五)认真落实防沙治沙责任制。国务院授权国家林业局与有关省区签订了“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防沙治沙的具体目标和任务,落实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目前各地要按照《
防沙治沙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和《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人员,将任务落实到年度和地块。
四、深入学习,认真总结
各市(州)、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把深入学习领会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重要讲话、全面贯彻全国防沙治沙大会精神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把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各市(州)、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大会精神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林业厅,并抄送厅防沙治沙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国家林业局,并根据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