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林资函字〔2007〕192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8号)精神,积极配合做好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林业建设成就,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全面、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林地资源是林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客观、真实、准确的掌握林地资源数据,对节约、集约利用林地资源,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科学编制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林地资源意义重大。
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调查过程中各类林地面积与土地面积的衔接工作,特别是要依据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以及其它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营造林林地资源数据资料,结合本地区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森林覆盖率奋斗目标,科学合理的认定宜林地面积、自然保护区林地面积,确保林地面积不因土地面积修编而减少。